保修期限
根据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布的《家庭居家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》GF-2000-0207规定,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家庭居家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。施工方有更长期限的保修时间按合同约定作保修时间。根据公司规定,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申王地板保修期限为一年.
保修范围
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下列内容属于保修范围:
1、安装条件必须符合本质量手册的安装技术标准,并由本公司或当地经销商配备的专业安装人员进行施工。
2、如需第三方安装,必须符合WB/T 1030-2006木地板铺设技术与质量检测,经铺装验收合格后,方可享受本公司对地板产品的质量保证服务。地板的意外损伤及机械损伤不在质量保证范围内。
3、按合同约定的国家标准《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或中国工程建设标准《木质地板铺装工程技术规程》等相关标准的各项规定进行铺装施工的工程。
4、因产品质量问题。
5、公司对在原登记使用的地点及已提供资料的情况下提供质保服务。
不属于保修范围
根据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》建设部令第80号的规定;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下列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:
1.使用不当或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
施工完毕后因无人居住,或此后某段时期内长期无人居住,室内缺少通风换气从而造成地板的收缩、变形;
因生活用水渗漏造成地板起拱变形;
产品表面被化学物质腐蚀;
非正常清洁保养;
尖锐物、重物、家具、磨料、宠物和用具引起的地板磨损;
由于长期供暖造成室内干燥,湿度过低从而引起地板的收缩变形;
使用地板蜡,精油等维护不当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;
2.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
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造成地板的损坏或损失;
建筑结构发生变化后使用的地板;
有偿修理服务
对不属于保修范围的内容,产生厂家和销售单位应提供有偿服务。